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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三个注重”大力推进案例成果转化

作者:严怡娜  发布时间:2024-11-10 20:47:26 打印 字号: | |

11月8日,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在沈阳召开,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她表示,辽宁高院注重规范裁判标准、注重突出以案释法、注重融入社会治理,不断强化案例成果转化运用,在助推良法善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注重规范裁判标准。人民法院案例库由最高法院建 设,于今年2月27日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目前,辽宁法院有61个指导性案例或参考性案例进入“案例库”。此外,近年来,辽宁高院还发布了十批共50个参考性案例,让法官在办案时有参考、有指引。同时,落实最高法院“案例库”“法答网”融合发展要求,深入挖掘法答网“富矿”,定期梳理普遍性问题,结合审判实际,针对性研究制定7份裁判指引文件,有效促进全省法院类案同判和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注重突出以案释法。为讲好法治故事,近年来,辽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6场,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毒品犯罪、未成年人保护等发布典型案例118个,彰显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有3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孟加拉河底隧道建设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入选央视“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贡献辽宁司法力量。

注重融入社会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破产审判和新业态劳动争议等系列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系统归纳类案的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近年来,辽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案例工作作为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和更好服务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连续开展“评典型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等大规模学练赛活动,引导干警强化案例意识,同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例发现、培育、报送、筛选机制,推动辽宁法院案例工作实现新的突破。

下一步,辽宁高院将在案例选树、人才培养等方面,同案例法学研究会和高校加大合作交流力度,立足司法实践,不断提升辽宁法院案例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用更多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更高期盼。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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