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8月5日,辽宁高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更好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审判工作“纲”和“魂”。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上再深入、认识上再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原原本本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常学常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全面系统学,牢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尤其是“十一个坚持”。要联系实际学,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我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及时跟进学,及时高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指示、新要求,转化为推动辽宁法院“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落细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把握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改革于法有据,先立后破。一方面要依法履职,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服务经济体制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另一方面要围绕法院工作,强化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扎实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重点改革任务,以法院自身改革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抓好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法治力量。
会议要求,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紧紧围绕“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紧紧围绕“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落实好“强基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夯实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根基。紧紧围绕“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部分辽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同志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