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更加注重强基导向的重要指示以及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实施“强基工程”,解决了一批制约基层发展的突出难题,推动基层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步。
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强力实施“强基工程”。
2021年,辽宁高院党组从夯实长远发展的根基考虑,组织开展“大调研活动”,摸清基层法院审判质效不高、基础保障不足等问题,充分认识到必须系统综合施策,提出“以审判质效为中心,系统抓强基工作”的思路,于2022年启动为期三年的“强基工程”。一是体系化谋划内容。制定“一意见两办法一制度”,对强基工作总体部署,既明确了政治、业务、队伍建设等9方面44项任务,又对“质效”“薄弱院”“人民法庭”等作出重点安排。二是体系化组织协调。三级法院专班推进,上下贯通下好“一盘棋”。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共破难题的“一股劲”。三是体系化推动实施。树立工程意识,每年都制定施工表路线图,连续三年召开推进会,定期监督、考评,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三个重点,以点带面有力推动强基固本。
(一)紧盯基层案件质效攻坚突破。强化大数据深度挖掘利用,贯通实施“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一是抓实“三项机制”。用好审判质效管理平台“体检”机制,落实最高法院指标体系,开发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实时提供“体检表”,对位于参考区间、处于区间边缘和劣于区间指标分别标识提醒,有针对性的加强指导分析,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用好大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基层法院内部每月召开大数据分析研判会累计1064场,围绕“案-件比”牛鼻子,针对不在区间和同比趋劣指标打开穿透分析,找准症结并针对性整改,促进基层质效螺旋式上升。用好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机制,上下级法院每季度面对面评议累计771次,针对审判工作突出问题,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提升。今年,省高院直接与相对薄弱基层院开展面对面评议,对质效问题把脉问诊、对症开方。二是抓实对下指导。建立发改案件随案评查机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省高院各条线的审判业务专家“组团”巡回授课。用好“法答网”,上级法院组织骨干力量精准作答,提升基层法官能力素质。把使用“案例库”作为刚性要求,督促基层法官参考入库案例作出裁判。三是抓实“关键少数”。指导基层法院全面落实阅核制,做到分级分层监管、刚性弹性结合,阅核案件上诉率低于全省平均上诉率1.55个百分点。通过狠抓基层质效,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主要指标连续十个季度同比向好。
(二)紧盯相对薄弱法院攻坚突破。今年以来,在四级法院贯通联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下,辽宁3家全国、10家省、15家市薄弱院脱薄工作起势有力。一是最高法院倾力帮扶。相关领导和单位先后7次赴辽宁对3家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开展调研督导,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薄弱院干警深入座谈交流,指导开展“我是脱薄责任人”党建活动,对136件发改案件逐一打开分析指导,推动抚顺县法院建立辽宁首个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站等。二是三级法院贯通推进。建立深度调研等“四项任务”和对口帮扶等“八项机制”,高院、中院院领导深入薄弱院蹲点调研30次,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会谈协商、争取支持,在薄弱院深度座谈、共商脱薄之策。各业务条线点对点调度,形成一体抓“脱薄”的浓厚氛围。选定13个先进基层院与全国、省级薄弱院结对帮扶,以强带弱、强弱共进。目前,薄弱院中有10家审判质效跃至全省中上游。三是内外联动协力攻坚。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为薄弱院补齐配强32名班子成员,上级院直接下派17名法官到薄弱院挂职任职。争取各级保障资金用于薄弱院建设。相关地市主要领导6次作出批示支持脱薄工作,抚顺市市长现场办公,解决了困扰抚顺县法院十余年的进院无路、用电供暖、饮水安全难题。脱薄“施工图”正一步步兑现为强基“实景图”。
(三)紧盯人民法庭建设攻坚突破。打通强基工作“最后一公里”。一是优化职能布局。对297个人民法庭调整优化布局,建立“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巡回审判点”的司法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对“家门口人民法院”的期待。二是集中开展“五化”和建设活动。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建设,203个法庭实现“五化”,102个在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成效突出法庭被省法院通报表扬,引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三是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主动融入“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形成“岭妹子”“老哥庭长”等一批调解品牌,锦州大凌河法庭与司法所联动,对家事纠纷能调尽调,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
三、积极争取支持,多元联动合力破解发展难题。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一是推动以有力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把法院强基工作列入监督计划,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地方立法性文件对法院强基建设全面保障,同时对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司法厅等单位开展专题询问,持续督办落实。二是推动破解审判执行难题。针对基层法院工作中最棘手的难题,力争从省级层面解决。省委办公厅出台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意见,从人员、经费、场地、机制四方面予以保障。巩固集中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成果,省纪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等十部门联合出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若干规定》。省委组织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考核,就出庭应诉职责作出清单式规定,实现“告官可见官”加快向“出庭又出声”转变。三是推动加强基层人财物保障。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和困难,争取支持。省委一次性释放537个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分配给人案矛盾突出的60个基层院,同时用好政策红利,通过动态调整法官员额,为基层统筹核定新增加二级高级法官职数,打通职业发展天花板。争取保障资金用于基层装备保障和人民法庭建设。
总结强基工作,深刻体会到:只有依靠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才能办成难办的大事;只有坚持系统思维,体系化推进,才能促推强基工作纵深发展;只有坚持重点突破,才能“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只有坚持四级法院同部署同推进,才能开拓事业发展新局面。
下一步,辽宁法院将认真贯彻本次研讨班精神,持续狠抓“九分落实”,持续夯实长远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