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我院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优秀法官和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全省三级法院层层评选、逐级申报推荐,报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等10个法院为辽宁省优秀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等10个法庭为辽宁省优秀法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维佳(女)等20名同志为辽宁省优秀法官、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王宁(女)等30名同志为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名单附后)。
现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邮 编:110013
联系电话:024-22697659
附件:辽宁省优秀法院(法庭)、辽宁省优秀法官及 辽宁省法院办案标兵拟推荐对象名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