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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法院:法官倾力调解 案件圆满办结
作者:张荻 姜威  发布时间:2023-07-12 15:00:18 打印 字号: | |

“现在项目已经重新开工,虽然问题已经圆满解决,但法院还一直关心项目的后续,多次来电询问回访,表示有困难及时沟通,帮助我们协调解决,感谢岫岩法院!我们想把这份感谢传播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

这是从鞍山市“市长信箱”转到鞍山中院的一封感谢信中的部分内容,写信人在信中称“法官把我们从‘死’的边缘拉了回来”,对岫岩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办案法官倾力调解,促成案件圆满办结的专业能力及担当精神表示了高度赞许。

写信人是当地一家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该公司与深圳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22年8月正式开工,但因双方产生纠纷,导致开工仅两个月便全面停工。在多次催促复工未果后,地产公司于2022年12月到岫岩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深圳某公司之间的建工合同、对方承担违约损失等。

深圳某公司随即提出反诉申请,要求地产公司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损失,并申请冻结财产。今年3月,地产公司又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要求深圳某公司立即撤离施工现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两方企业在沟通过程中争执不下,矛盾日渐加深。

城镇法庭罗鹏庭长为当事人做调解。

“项目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如果继续僵持下去,不仅双方企业的损失会进一步扩大,更会损害200余户拆迁户的利益。”城镇人民法庭庭长罗鹏接手案件后,一边引导双方企业规范诉答文书,一边快速总结争议焦点,逐一解决该案存在的法律适用难题。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工地现场。

此案关乎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岫岩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提交审委会开展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以调为主、快审快结”的办案思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企业“双赢”。

罗鹏坚持不懈与深圳某公司进行“点对点”沟通,多次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使该公司同意暂缓处理保全事宜。同时,对于鞍山某公司提出的先予执行申请,考虑到工地现场遗留材料较多,且重要设备涉及第三方公司,先予执行势必会激化矛盾,引起更多纠纷,增加当事人诉累。审委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支持其提供的担保。

岫岩法院院长马国财两次邀请双方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咱们两家都是知名企业,为岫岩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很多贡献,今天邀请你们双方到法院来,不仅是为了解决企业之间的矛盾,更是为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里不是庭审现场,咱们放轻松,面对面地把双方的想法、意见讲清楚、说明白……”在马院长的积极调和下,双方充分表达了意见,舒缓了对抗情绪,并当场确定了初步解决方案。案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罗鹏在工地现场跟进清点工作。

两天后,双方企业按照解决方案开始对设备、场地进行清点和清理。罗鹏在现场全程跟进记录,确保场地、材料交接工作不出纰漏。顺利完成交接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

5月18日,已停工近7个月的工程终于复工。得知此消息,罗鹏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放下。近五个月的加班加点、来回奔波,百余次的通话记录,所有的付出促成了这样一个好结果。案件审结,但法院仍然对企业开展定期电话回访,持续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案件审理后工程全面复工。

法官们的用心用情和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心,地产公司将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直接投进了“市长信箱”。“我们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法院在助企护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努力和作为。”他由衷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封信不仅体现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们的鼓励和鞭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后,鞍山法院将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法治之力为企业保驾护航,以公正之心为群众排难解忧,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持续贡献法院力量。”鞍山中院院长陈林看完此信后如是说。

责任编辑:孙铃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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