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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一片“丹”心在玉壶
  发布时间:2023-06-27 10:47:45 打印 字号: | |

王丹,198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管理学双学士、经济法硕士,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一级法官。曾多年被评为院机关先进个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2021年被评为盘锦市三八红旗手、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感谢法官让我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2018年5月,因被告逃避诉讼不参加庭审,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杨某某不服,上诉至盘锦中院。

原告和被告曾经是夫妻,经人介绍相识,在1998年11月登记结婚。1999年9月,两人的儿子出生。经医院鉴定,孩子为智力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

在结婚之初,原、被告感情尚可,后因被告对家庭和孩子疏于照顾,双方经常争执。原告认为被告毫无责任感,不愿面对残疾孩子,并对被告与他人的暧昧电话和短信很反感,双方产生争执甚至厮打在一起,后被告离家与原告分居多年。

虽经亲朋好友相劝,但被告仍未回家。2017年5月和2018年4月,原告先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已经与被告分居多年,独自带着有智力缺陷的孩子生活。”王丹介绍,如果被告在合法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

2018年7月盘锦市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根据法律规定进了缺席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王丹第一时间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并指导一审法院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对财产进行了分割。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和雇佣看护费。

重审之后,原告给王丹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让我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2020年,王丹被抽调到破产团队,负责破产案件的审理,2021年又被调到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环资类案件。

从某种角度看,多岗位锻炼是组织上对王丹工作的信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但也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新岗位意味着新挑战,相关业务知识需要尽快学习掌握。环资类案件采取刑事、民事、行政于一体的‘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对法官专业素质要求很高。”

她沉下心来,认真学习刑事、行政法律法规,虚心向有经验的法官请教,不到一年时间就高质高效审结了12起环资类案件。

多年来,学习已经成为王丹的一种“生活习惯”。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经济、金融、财务管理等知识,先后取得了产权经纪人资格证、拍卖从业资格证,向成为复合型法官目标不断迈进。

她还参与编写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用手册》,参与最高法院《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调研报告》、辽宁高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研报告》《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研报告》《金融案件审判调研报告》等材料的撰写工作。其撰写的《论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一文在“盘锦法治论坛”中获奖,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在全省法院“五个一百”评选中获评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

 

责任编辑:孙铃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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