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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那天,我们收到了一封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3-06-09 10:16:33 打印 字号: | |

刘丹 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刘丹所在的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墙上,贴着一封情意满满的感谢信,它时刻提醒着刘丹,要努力成为一名坚定、温暖的人民法官。

今年五一假期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可能是因为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平时来访者很多的立案大庭里显得有些“空旷”。这时,一个老人推门而入,手里拿着一把滴着雨水的伞,走路看起来有些吃力。他径直朝刘丹所在的窗口走来,向她递交了一份诉讼材料。

经过仔细核对,刘丹发现这是一起交通肇事纠纷,由于涉及到损害赔偿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到事故的发生地即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

老人听后一脸无奈。原来,他是这个案件的代理人,一方面自己腿脚不利索,到宽甸法院立案确实很不方便,另一方面涉案当事人也受伤住院,女儿又在外地,诉讼颇有难度。老人一时间没了主意。

“您可以尝试跨域立案或网上立案。”刘丹主动提示说。

“可是我对手机操作一窍不通啊!”老人满脸愁容。

“没关系,我们可以帮您。”趁着其他当事人立案的空档,刘丹和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轮番上阵,指导他完成上传材料、填写信息等一系列操作,直到网上立案成功提交。她们还将网上立案的基本操作方法及跟踪事项办理流程一并告知了他,老人激动得连连握着她们的手表示感谢。

对于法院立案人员来说,这只是她们工作内容的一部分。没想到,假期后上班第一天,老人竟然给刘丹送来一封红彤彤的感谢信,“我们非常感谢贵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民事立案的刘法官和中心隋主任热情周到的服务……刘法官和隋主任用实际行动彰显了贵院便民高效、司法为民的精神,树立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信中的文字真挚诚恳,望着感谢信,一股暖流涌入刘丹的心田,只是做了一件分内的小事,却给当事人带来了这么大的温暖!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广东调研时指出:“我们要把群众的难事当成家事来办!服务人民群众光用力不够,更要用心、用情。”通过这件事,让刘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感悟:我们工作中的每一处细节、每一句话语、每一个眼神,都在人民群众的眼里、耳边、心中。这封感谢信,既是老百姓的肯定与回应,也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它以另一种方式提醒我,为群众办实事,必须关注细节、端正态度,认真做好每一次服务,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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