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九连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买卖奶羊引发的纠纷,既让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又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原告马某一大早就来到九连城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被告姜某支付购买奶羊的费用1,300元。法庭工作人员经询问后了解到,前期马某以600元的价格出售了一只奶羊给姜某,奶羊交付后,因饲养奶羊多年有不舍之情,同时又感觉出售价格偏低,便想取消交易。在多次找姜某协商未果后,马某选择到法庭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于云峰第一时间联系姜某,向其询问具体情况,发现姜某对马某出尔反尔的行为存在怄气心理。“但并非没有调解的可能。”于法官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较小,案情简单,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实体审理阶段,不仅会增加群众诉讼成本,而且耗时耗力,不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他决定通过调解方式争取尽快结案。
于法官一方面安抚姜某的情绪,耐心向姜某解释马某取消交易的原因;另一方面又向马某释法明理,希望马某能够设身处地理解姜某的情绪,调整形成有利于让奶羊尽早归还的合理诉求。经过于法官的不懈努力,姜某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同意返还奶羊,马某也承诺退还姜某1,000元作为补偿。
达成调解后,于法官立刻带马某到奶羊存放地交钱取羊。时隔多日,当马某再次看到自己饲养多年的奶羊时,难掩心中激动之情,一遍遍爱抚着小羊舍不得撒手。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马某当场将1,000元交给姜某家人,开心地拉着奶羊离开了。
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九连城法庭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方式方法,用心用情把群众急难愁盼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