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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立春:打开心结把案结
  发布时间:2023-04-07 10:34:43 打印 字号: | |

薛立春,1987年出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2014年入职开原市人民法院,先后在庆云人民法庭、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现任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曾被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获开原市五四青年奖章、市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自2014年参加工作以来,无论是扎根基层法庭,还是回到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薛立春始终坚守在为民服务的第一线,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他在办案时注重调解,做群众工作时善于换位思考,他用诚心、公心和热心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从而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劝解有温情,追回“救命钱”

薛立春曾执行过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吕某为开原本地人,男方周某在外地工作,婚后吕某随丈夫到外地生活。后吕某的肾脏出现病变,治疗欠下巨额债务。后两人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感情逐渐破裂,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周某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婚姻期间吕某住院医药费23万元。但周某始终没有主动履行债务,吕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薛立春迅速完成了查控工作,发现周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通过吕某了解到,周某的家庭条件不错,有能力履行债务,可能因为两人前期争吵不断,矛盾较深,所以不愿履行。

根据吕某提供的线索,薛立春用电话方式联系上了周某,先是从情感角度出发,劝说他能够换位思考,体谅吕某患病的难处,且两人曾共同生活,有着多年的夫妻情分;然后又从法律的角度,向他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薛立春同时与周某的家人进行了沟通,希望他们可以帮助劝说周某积极履行债务。经过反复劝说和努力,周某终于同意一次性给付欠款。

从法院立案到吕某收到执行款仅用了一周时间。“这笔钱是我女儿的救命钱啊,谢谢您薛法官!”吕某的母亲激动得连连致谢。

为民倾真情,暖心化纠纷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田某(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载尤某(未成年人)与一辆大货车相撞,田某、尤某当场死亡。尤某父母对田某父母提起民事赔偿,法院依法判决田某父母赔偿11万余元。但田某父母始终未履行,尤某父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薛立春受理该案后,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通过深入调查后薛立春得知,双方当事人原为朋友关系,因该起交通事故均失去了孩子,双方家庭都受到了很大打击,友情也因此破裂。在审判过程中,保险公司赔付了部分赔偿款,但田某父母主动放弃,将赔偿款全部给了尤某父母。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薛立春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耐心做调解工作和心理辅导。“咱们两家都不容易,双方都是受害者,都失去了最重要的亲人,这个时候更应该互相理解、抱团取暖,若因此事再生怨恨,才是得不偿失。”经过他的耐心劝解,双方逐渐解开心结。田某姐姐用全家的玉米做担保,并四处筹钱还款。尤某父母也被深深触动,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款。最后两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干啥就琢磨啥,从事哪项工作就努力做好哪项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期间,薛立春负责多元解纷、繁简分流、质效考评等工作。2020年,他诉前调解案件2057件,辅助办案1000余件,配合构建起多个多元化解工作室。同年开原市法院质效考评排名位列全国并列第3名,诉讼服务中心被省法院列为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

“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将更加珍惜为民服务的机会,通过我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公正、便捷与高效。”薛立春如是说。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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