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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时间 覆盖全员
辽宁高院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
作者:严怡娜 王海涛  发布时间:2022-11-27 10:50:18 打印 字号: | |

11月26日,辽宁高院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开班动员会。辽宁高院院领导及各党支部书记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开班动员会。

本次专题学习班为期6天,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伟大成就”“科学理论”“使命任务”等7个方面的学习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展开,既有集体领学也有个人读书,既有研讨交流也有录像辅导。为解决工学矛盾还充分利用双休日“上大课”、晚上“夜读”,在疫情防控形势缓解后,还将组织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参观学习。期间,辽宁高院院领导将组织分管部门进行研讨并开展宣讲,要求党员、干部人人撰写心得体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努力把专题培训成果转化为决心动力和思路举措,学出忠诚、学出自信、学出党性、学出方法、学出成效,推动辽宁法院各项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司法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据了解,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是辽宁高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安排,是一次覆盖全员的政治轮训。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辽宁法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顶层设计,省法院第一时间印发《中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迅速兴起全省法院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决定》,省法院机关制定“1+3”方案,明确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活动和措施的时间表、路线图。领导干部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带头领学宣讲,为政法干警、驻村干部作专题辅导,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学习体会在省法院自媒体平台集中展示。密集开展学习培训交流,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各类培训必修课,各基层党组织采取主题党日、党课、报告会、讲座、讲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辽宁法院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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