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仅用七天时间,即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被告系经济开发区某陶瓷生产企业,多年来一直从原告企业处购进陶瓷机械五金配件,但2021年至2022年期间的货款却迟迟未给付。原告因此诉至法院,并申请对被告财产查封保全。
“该案事实清楚,实际标的额也不大,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进行财产保全,双方企业可能会因此产生对立情绪导致矛盾加深。而且双方有着长期合作关系,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也是宜和不宜激。”为此,法库县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张百才在对双方公司资金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线上+线下”的多次沟通,最终使被告同意在年底前分4期给付原告货款,原告也撤回了查封保全申请。
9月5日,双方正式签订了调解协议,法库法院对协议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