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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赠送物品?警惕养老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2-06-22 15:18: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郭某某、李某二人以免费赠送物品为诱饵,专门诈骗老年人钱财,法院认定二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和十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4月-5月间,郭、李二人先后7次到千山区和海城市农村大集、菜市场、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以免费赠送物品为诱饵,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二人在人群密集场所确定摆摊位置后,将低价购得的锅、菜刀、香皂等物品摆好,由李某向群众发放塑料袋,谎称超市或商场搞活动,以免费领取礼品为由将群众引至郭某某摆摊处。郭某某首先向群众发放香皂,博取好感,随后开始“话术洗脑宣传”,夸大宣传锅和菜刀的功能和质量,并以赠送给群众为引诱,以考验群众是否有诚意拿钱请他们吃饭、喝水为借口,“承诺”为拿钱多的群众免费送锅,为拿钱少的群众免费送刀,并先行两次让有意愿群众亮出现金,“查验”后逐一返还并继续宣传,让群众误以为他们只免费发放物品,确实不收钱款。

经过赠送香皂——宣传“好锅与好刀”——“承诺”赠送锅与刀——拿钱表示诚意——如数返还——继续宣传等一系列“洗脑”操作后,郭某某最后一次让群众举起手中钱款时,他按钱款多少,分别向群众发放刀和锅,同时,将群众手中钱款收到自己手里。在暗示李某收拾剩余物品离开现场后,郭某某宣布活动结束并解散人群,迅速与李某会合,驾驶事先停放在附近的车辆逃离现场。二人用这种方法先后诈骗18位被害人9800余元,其中60岁以上老人15人。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郭某某曾于2017年至2020年,先后因实施上述类似诈骗行为“三进宫”,被判处刑罚,李某也因此于2020年被判处刑罚。他们的“话术宣传”,是在循序渐进地引诱老年人丧失警惕性和辨别力,直至头脑模糊、任由摆布。郭某某供述,一般在每次宣布活动结束时,他都会附上一句“向后转、齐步走”,很多被害人也陈述在活动结束后直接拿着“获赠”礼品转身就走,有的走了几步忽然清醒,意识到被收走的钱还没返还,再回身就找不到郭某某他们了,或者即使当场找到他们要钱,他们一句“不能退钱”的强硬态度,也让身体明显处于劣势的老年人不敢反驳,只能作罢。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骗子往往会盯住警惕性较差的老年人,先是以免费送生活物品名义博取信任,诱导对方自愿拿出钱财,然后实施诈骗行为。希望大家提醒身边的老年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性,保持头脑清醒,切莫轻信免费赠送等噱头,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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