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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出台意见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作者:严怡娜  发布时间:2022-06-02 10:05:35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辽宁高院把握战略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4项“硬核”措施,体系化统筹推进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管理工作,为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确保司法事业薪火相传。

去年以来,辽宁高院从关乎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聚焦“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将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重点任务。《意见》明确,要扎实推进“一二三四五”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即: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青年干部队伍”这一核心,突出“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增强能力素质”两个重点,抓实“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审学研’一体化机制、‘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活动”三个着力点,健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选育管用四项机制,实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目标。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意见》立足法院实际,目标是发现培养和选拔使用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懂审判、会管理、素质高、能力强的青年干部,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辽宁法院青年干部队伍,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意见》中所指的优秀青年干部为两类:一类是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包括优秀年轻班子成员和优秀年轻中层干部;另一类是优秀青年业务人才,包括学术高、造诣深、有影响的青年领军人才,比如获评全国、省审判专家和理论强、业务精、有作为的青年拔尖人才。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把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质量关”,《意见》从发现、培养、选拔、管理等4个方面明确14项“硬核”措施,体系化统筹推进,让青年干部有盼头、享甜头。

在发现优秀年青干部方面,树立全域视野、系统思维,做大做优“基本盘”。

《意见》指出,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发现范围上,打破上下级界限,统筹审判业务和综合部类,突出一线和实践导向,有针对性引进交流;在发现渠道上,全省各级法院将对本单位及辖区法院深入开展调研,根据日常了解择优推荐,分级分类建立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库、优秀青年业务人才库,加强定期分析,实行动态管理,真正把好苗子发现出来、储备起来。

在培养优秀青年干部方面,注重补齐短板、能力提升,搭建出彩出圈“赛马场”。

《意见》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着力提高青年干部政治理论水平。要提升专业能力,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将“审学研”机制延伸到各中级法院,推动建立法学研究实践基地,加快青年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从“一枝独秀”到“满园春色”的人才培养态势。推进教育培训改革,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培训师资库,定期举办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分批分类开展专业化培训。要强化实践锻炼,推动建立青年干部成长成才导师传帮带制度,加大青年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任职挂职,到信访和诉讼服务一线壮筋骨。开展“评推树”活动,每年评选精品案例,推出一批制度性创新成果,树优秀人才,深入实施青年领军人才梯次培养计划,推动形成以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以省级审判业务专家为主体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格局。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开展审判理论研究人才评选、办案能手评选、岗位标兵评选等活动,以评促学、学练结合、练赛相长,推进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在选拔优秀青年干部方面,打破隐形台阶、激励担当作为,树起敢用真用“风向标”。

《意见》强调,要大胆选拔任用,落实领导班子配备要求,加大中层干部中年轻干部配备力度。完善优秀青年干部适时使用机制,统筹集中换届、日常调整和个别调整,对有发展潜力、需要递进培养的抓紧放到关键岗位锻炼。既要在领导干部配备时注重选拔优秀青年干部,也要在员额法官遴选、法官逐级遴选和法官等级晋升中大胆使用激励优秀青年干部。着力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打破隐形台阶,不拘一格大胆使用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青年干部,实现全省法院优秀青年干部提拔使用常态化。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分析研判,着眼于领导班子的老中青梯次配备,在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和届中调整时,发挥干部协管职能作用,积极向地方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到2025年,省法院部门正职中40岁左右、中基层法院部门正职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比例力争达到一定比例,各级法院部门副职中年轻干部的比例也要在现有基础上实现较大幅度提高。

在管理优秀青年干部方面,坚持完善机制、严管厚爱,开出走远走高“行程码”。

《意见》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大力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干部先进典型,树立可见、可学、可比的优秀青年干部标杆。及时倾听诉求,加强对易地交流任职干部的保障。建立青年干部成长档案,建立健全与青年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健全完善优秀青年干部平时、年度、专项、任期考核等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 这个意见就是积极释放省法院党组关心青年、爱护青年,大力培养使用年轻干部的强烈信号,为年轻干部绘就成长‘路线图’,开辟进步‘快车道’。”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将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加快形成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和体制机制,源源不断培养选拔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院青年干部,为辽宁法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生机和活力。

下一步,辽宁各级法院党组将把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办法,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青年干部队伍状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积极向同级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上下级法院协调、督导,严肃纪律要求,切实落实好各级党委关于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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