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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服务创新驱动护航辽宁振兴发展
作者:王伟宁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2:44 打印 字号: | |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正文4次、附件1次提到辽宁法院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附件提到“……在重庆、沈阳、 景德镇等26地设立知识产权专门审理机构”。

2021年以来,辽宁高院党组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聚焦“国之大者”,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摆在突出位置,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5+1”工作体系,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是“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加大“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创新驱动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护航辽宁振兴发展。

抓改革,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2021年3月18日,辽宁高院召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全国人大代表、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戴继双提出:“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有着迫切的需求。”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感同身受。她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直接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辽宁要发展,创新非常重要,这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按照省委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辽宁高院以一系列务实举措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

设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

辽宁高院党组主动聚焦省委“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决策部署,设立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深化“三合一”审判模式,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高质量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

辽宁法院以“快办案”“细办案”“精办案”为核心,完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原告宋某某、宋某诉被告徐某等人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的6起系列案件,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释法明理,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律后果得以充分了解,仅4天时间即促成双方和解并及时履行。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服务质效和水平大为赞叹。

对于法院而言,此案化解的意义不止于此。现代种业是科技含量很高的知识产权领域,直接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不仅担负着公正审判的职责,更注重发挥知识产权案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侵权者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提振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强保障,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水平

王某与大连某公司签订《软件使用授权合同》,约定王某将包括产品程序、部分功能脚本源代码,相关技术文档等软件产品开发平台的使用权交付某公司终身使用,合同价款300万元。某公司按约前期支付了150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交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向王某支付合同款150万元及违约金。该案不仅维护了履行合同应遵守的诚信原则,也为软件技术人员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护环境,呵护了进一步开发技术创新的热情。

2021年,辽宁法院依法稳妥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7411件。在审判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侵权损害赔偿、技术事实查明等机制,多点发力解决困扰企业的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取证难等问题。

加强制度规范。

在对涉及“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开展充分调研、全面了解相关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的基础上,2021年2月,辽宁高院印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提高侵权成本、有效降低维权成本的实施意见》,共四大部分49条内容。该意见的出台,为全省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提供了基本遵循。

加大惩戒力度

2021年,全省法院加大刑事保护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88件,判决人数348人,罚金总额达7000多万元,依法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了市场健康发展环境。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沈阳市大东区某商务酒店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被告曾因侵害原告著作权被法院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47,000元,此次再度实施侵权行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实施了侵害原告作品放映权的行为,在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同时,依法判令其承担13万余元的惩罚性赔偿。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权者的威慑作用,释放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信号。

优化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托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强化便民利民举措。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网上立案2476件。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全省法院共签发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调查令64份,适用证据保全11件。

聚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强司法行政协作

与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

联合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专家库,确定首批16名技术专家名单。

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衔接合作协议,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保护工作格局。

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若干问题会议纪要》,统一执法标准,全面提升辽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

推进司法公开。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庭审互联网直播、裁判文书上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行业协会代表等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开展“法官进校园”“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等活动,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开展主题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全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培育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辽宁法院将以更强的担当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及“六抓六促”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3+5+1”工作体系,以司法护企的成效鼓励市场主体新创业,吸引科创企业来辽落户,服务创新驱动,为辽宁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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