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拟于近期推荐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7个、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8名。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从今日起公示5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2.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
3.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4.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5.凌海市人民法院石山人民法庭
6.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7.辽河人民法院欢喜岭人民法庭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指导处处长任延光
2.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办副主任、一级法官助理路洪
3.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三级法官助理姚淙
4.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吉相
5.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副处长江梓齐
6.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四级法官助理罗胜男
7.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陈佳
8.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副庭长陈铁强
联系电话:024-22696469、22697950(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辽宁省高级人民
法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110013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