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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法院:六年纠纷一朝化解
  发布时间:2021-08-03 10:57:26 打印 字号: | |

  年初以来,新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扣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主线,力求多措并举、高效公正提升执行能力,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该院执行法官用一天的时间,将一起历时6年的纠纷化解。

  2015年,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原告作出承诺函,被告向第三人张某履行一定债务并协商一致,同意将24套房产抵偿给张某,由张某向原告履行一定债务,被告及张某同意将24套房产直接抵给原告,用于冲抵等额设备货款。同年5月,原告与被告、张某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抵债房产由24套变更为27套,同年11月,被告并未按约定交付房产,也不配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构成严重违约。

  今年2月,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新民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勇,执行法官李亚涛、姜佳庆作为案件承办人详细制定了执行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拿出了多套和解方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此种情况,执行团队改变了“面对面”和解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单独会谈,兼顾双方利益,在一天的时间内,将所有分歧一一化解。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人交付房产并承诺配合办理房产证,执行团队趁热打铁,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就房产过户、违约金给付、执行费交付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收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刘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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