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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告子女不赡养 法官上门解纠纷
作者:辽阳县法院/张宝海 赵小涛  发布时间:2009-05-11 18:22:20 打印 字号: | |
  日前,辽阳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深入基层下乡巡回办案时成功调解一起百岁老人状告5个子女的赡养案,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

  老人住在小屯镇上平洲村,今年已过百岁,他有5个子女,大的83岁,小的都72岁了。这位百岁寿星说他的子女不能很好地赡养他,巡回法庭受理了这起诉讼。

  办案法官几经周折,细致工作,把分居各地老人的5个子女和他们的孙子、孙女20多人聚齐到老寿星的家里,法院同志坐在老人家的坑头上为老人的子孙讲述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此后又通过和当地政府积极沟通,一起研究解决对策,让老人家人深受感动。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当事人达成赡养协议:老人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其余四个子女以后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60元,老人的子女如果不在了,由他们的子女继续承担赡养义务。

  当地政府也在法院的协调下每月给老人拨付100元。辽阳县法院也为老人免除了诉讼费用,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辽阳县法院/张宝海 赵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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